上清所:向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券循环结算服
远大期货官网:关于向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券循环结算服务自动结算功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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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4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对外发布了《关于向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循环结算服务和灵活结算周期安排的通知》(清算所发〔2020〕54号),正式向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券循环结算服务。上海清算所现已完成系统升级改造,结算双方可通过综合业务系统直接办理循环结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0年9月7日起,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新达成的现券交易,若结算失败,经结算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结算失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结算任意一方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外部客户端发起循环结算,待结算对手方确认后,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自动通过券款对付(DVP)方式办理结算。
附件:综合业务系统现券循环结算服务用户使用手册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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